鉛作業主管在職訓練(回訓)
課程資訊
上課時數
6小時
上課資格
須具備鉛作業主管結業證書且擔任相關工作者,每三年應至少參加6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課程簡介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擔任相關業務者,除取得結業證書外,另需定期參加在職回訓。
測驗方式
本項訓練免測驗。
授課科目
- 鉛作業作業相關法規說明【3.0 小時】
- 鉛作業作業災害處理說明及職業災害案例探討、預防【3.0 小時】
- 勞工安全衛生法規說明【3.0 小時】
- 職業災害處理說明及職業災害案例探討、預防【3.0 小時】
-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說明【3.0 小時】
- 鉛作業職業災害案例探討及預防【3.0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