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
課程資訊
上課時數
16小時
上課資格
須領有汽車普通駕駛執照
適用範圍
一、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
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
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一百二十八條之九:
雇主對於高空工作車,應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
雇主對勞工,應使其接受特殊作業(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測驗方式
訓練期滿後,參加本會辦理之「期末測驗」,測驗合格者頒發「結業證書」。
授課科目
- 高空工作車相關法規【1.0 小時】
- 高空工作車構造基礎及原動機相關知識【3.0 小時】
- 高空工作車作業裝置使用及運轉相關知識【4.0 小時】
- 高空工作車操作實習(含垂直升降型及車載型)【8.0 小時】
- 學科測驗【1.0 小時】
- 術科測驗【1.0 小時】
H008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近期開課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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