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
課程資訊
上課時數
38小時
上課資格
須年滿18歲~
回訓說明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九條規定,勞工應每三年接受三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課程簡介
操作移動式起重機之勞工,依規定應參加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訓練課程種類依機具額定能力,可分為(1)三公噸以上移動式重機操作人員訓練及(2)未滿三公噸移動式重機操作人員[檢視該課程]。欲參加本課程之學員,應先確認所操作機具之種類,再行報名。
※一般所稱之吊車即屬於移動式起重機
測驗方式
訓練期滿後,本會發與「期滿證明」,學員需至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
授課科目
- 起重機具相關法規【2.0 小時】
- 起重及吊掛相關力學知識【2.0 小時】
- 起重及吊掛安全作業要領【4.0 小時】
- 起重吊掛事故預防與處置【3.0 小時】
- 移動式起重機構造與安全裝置【3.0 小時】
- 內燃機、油壓驅動裝置及電氣相關知識【3.0 小時】
- 起重機運轉、吊掛與指揮實習【16.0 小時】
- 移動式起重機種類型式及其機能【3.0 小時】
- 移動式起重機自動檢查與檢點維護【2.0 小時】
- 測驗【1.0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