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評估人員
  • 地區:高雄
  • 時數:76小時
  • 費用:12000
    三人以上團體價九折計
  • 時段:假日
  • 日期:112年5月13日 【確定開課】
  • 說明:

    每週六、日 08:00-17:30

備註

上課日期05/13-06/11

課程介紹

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六條「危險性工作場所非經勞動檢查機構審查或檢查合格,事業單位不得使勞工在該場所作業」之規定,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依據教育訓練規則第七條規定,雇主對擔任施工安全評估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施工安全評估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測驗方式

訓練期滿後,參加本會辦理之「期末測驗」,測驗合格者頒發「結業證書」。

資格限制/所需文件

資格限制

無限制

所需文件

相片1吋2張.身份證影本

回訓說明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九條規定,勞工應每三年接受六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繳費方式
1.現金(支票)繳費
可親洽各區職訓中心辦理繳費(現金/即期支票均可),或來電洽詢。
※報名後請勿直接匯款,待本中心寄送上課通知後繳費。

2.匯款繳費
中國信託銀行 城中分行(代號:822-0107)
帳號:107-540660683 
戶名: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附設高雄職業訓練中心
報名方式(擇一)
1.網路報名、2.傳真報名

電話:(07)236-8133(代表號)
傳真:(07)236-8195

課程上課科目

  1. 勞動檢查法及其施行細則【1 小時】
  2. 危險性工作場審查暨檢查辦法【2 小時】
  3. 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3 小時】
  4.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3 小時】
  5.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2 小時】
  6. 其他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法規【3 小時】
  7. 施工安全管理系統【3 小時】
  8. 安全評估方法概論【3 小時】
  9. 施工災害分析【3 小時】
  10. 施工安全評估之程序及方法【2 小時】
  11. 施工計畫之編訂及評估後之修訂要領(含工程概要: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分項工程作業計畫)(含實作五小時)【10 小時】
  12. 基本事項檢討評估之實施(含實作三小時)【7 小時】
  13. 特有災害檢討評估之實施(含實作六小時)【12 小時】
  14. 審查申請案之製作要領【2 小時】
  15. 演練(依建築工程、橋樑工程等實際案例分組演練)【16 小時】
  16. 審查申請程序及作業事項【4 小時】
  17. 期末測驗【1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