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等襯砌作業主管
課程資訊
上課時數
18小時
上課資格
無限制
回訓說明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九條規定,勞工應每三年接受六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課程簡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0條規定:『雇主對於擔任隧道等襯砌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測驗方式
訓練期滿後,參加本會辦理之「期末測驗」,測驗合格者頒發「結業證書」。
授課科目
- 隧道等襯砌作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3.0 小時】
- 隧道等襯砌相關知識【3.0 小時】
- 隧道等襯砌作業施工機械、設備、器具、作業環境及作業安全相關知識【6.0 小時】
- 安全作業標準與事故之處置【3.0 小時】
- 隧道等襯砌作業安全管理與執行【3.0 小時】
- 期末測驗【1.0 小時】